施華洛世奇項鏈維修
2012-09-16 14:36 北京市 單先生
于2011年2月購買的施華洛世奇項鏈,在北京雙安商場購買,內(nèi)有施華洛世奇2年保修證明。項鏈一直正常佩戴使用,于2012年9月項鏈的鏈子處有斷開發(fā)生。在去施華洛世奇西單店要求維修的時候,被強制要求交錢150元才可以維修。該店服務人員態(tài)度極差,還誣賴我們非正常使用,后又說鏈子部分不歸商家保修。
產(chǎn)品保修如果只對部分保修,是不是一種商家無賴的條款?是不是應該要有明確的文字說明?還是說法律對產(chǎn)品的全部部分都有責任在保修期內(nèi)維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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